8月28日,以自治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布仁为组长的自治区政协调研组到我旗对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进行调研。
调研组先后深入到鲁北镇、香山镇走访低保户,并在旗宾馆听取了旗人民政府副旗长杨宇奇关于我旗农村低保工作情况的汇报。布主任一行对我旗农村低保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进一步做好农村低保工作提出希望。布主任指出:按照“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理念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应解决好四个方面的问题:一、不折不扣地落实上级相关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各项惠农政策,把农业农村工作作为全旗工作的重中之重,紧紧围绕农民增收,积极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林果、畜牧、劳务输出产业,全力开展扶贫攻坚工作,不仅为其输血,使其具有造血功能,使弱势群体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二、建立乡镇基层民政工作机构。人员编制和资金向乡镇基层倾斜。民政工作的对象在基层,根基在基层,实效也体现在基层。随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有关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也会随之增多,民政工作任务也会越来越重,因此,应由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出台相关文件,统一建立基层民政工作机构、编制和人员,特别是健全和完善乡镇、街道、社区城乡低保工作社会救助所(站)。对患有慢性病的贫困户需有进一步的倾斜性政策,农村老年人的救助方面开展低水平的农村养老保险。尽量做到有人做事,有人做好事,好事有人做。 三、切实解决城乡低保工作经费。按照财政收入的比例预算和安排城乡低保社会救助资金。根据上级补助标准,足额安排城乡低保救助专项资金,确保城乡专项资金的总量增长额度与救助对象增加、物价上涨成正比,确保应保尽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水平。四、搞好社会保障综合系统配套改革。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不能孤军备战,更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建立起农村低保与医疗救助、临时困难救助工作的衔接配套工作,逐步建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真正成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安全网”和“最后一道防线”。要加强有关金融、医疗、保障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与协作,注重各项制度衔接与配套,完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搭建以城乡低保为依托的社会救助体系工作平台。加强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上岗的政策和业务培训,提高基层民政干部队伍素质,强化为民服务意识,规范操作程序,提高社会救助效益。
通辽市政协副主席苏利华、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白铁成、通辽市民政局副局长李文、旗政协主席陈守峰、副主席布茂祥、布和特木尔、额尔敦、秘书长刘明玉及民政局局长白海明等人陪同了调研。 (杨絮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