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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龙头带动,促进特种种养业发展的建议
更新时间: 2009-5-4   来源:   点击数: 681

总编(92)第18号                        经济类18号

案  由:关于实施龙头带动,促进特种种养业发展的建议※

提案者:刘常发

通讯地址:扎旗经济委员会

理  由:希日姆绒毛纺织品公司是我旗绒毛加工业龙头企业,年蚕丝用量在100吨左右,并需要大量的棉、麻原料。扎旗柞树林成片面积在70万亩以上,部分地区利用柞树养蚕已取得成功。目前,全旗可利用土地面积大,适合进行种养业面积广阔。为了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推动种养业发展,为此建议:

    一、鼓励引导适宜柞蚕养殖地区进行规模化养殖,由希日姆公司与养殖户签定订单,实施“公司+基地+农户”的养殖模式。努力形成柞树种植、柞蚕养殖、蚕茧加工、缫丝纺纱、成品加工的绿色生态产业链,为农牧民增收创造新的途径。

    二、相关部门加强柞蚕养殖技术指导和服务,提高养殖户管理水平,提高蚕茧质量,打造生态养殖品牌。

    三、加强特种种植研究,进行棉、麻种植,为龙头企业提供生产原料,推动扎旗农牧业产业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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